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X X X 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决定解散公司,并成立由X X X X (公司法定代表人)组成的清算组,所议事项的会议记录本公司已存档备查,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清算组负责人:X X X X
清算组成员:X X X X
由清算组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清算工作。
本人和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合法,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股东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