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朝清算破产服务
困境公司——清算、破产、注销
TEL:0755-28893501  18923486709

债权人如何进行申报债权?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债权证明。登记债权时对债权证明应从形式上审查其真实性。债权人提交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后收存,并在相应的证据材料上记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应申报,但不受债权申报期限的限制。

2、在破产财产分配前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向清算组或法院提出申请的,均可享受优先权。

3、债权人未在法定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标的物价款未能充分受偿的部分,不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受偿。

4、申报债权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申报人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法院应从形式上审查其财产担保(抵押、留置等)是否合法有效,如抵押是否登记,留置是否属法律规定留置范畴等;涉及房地产抵押的,应审查有无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文章分类: 云朝问答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546号城投商务中心1111室

拨打电话:18923486709      0755-2889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