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朝原创】一文说清自主清算作者:颜亚辉 什么是自主清算? 本文所称的自主清算(或称自行清算),是依法进行清算的一种形式,指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在依法解散后,自行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进行公司资产审计、资产清理、最终注销并退出市场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主清算与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没有司法机关的介入,我们将在另一文专门讨论三者的区别。 自主清算适用的主体范围? 自主清算适用各类组织形式,法人、非法人组织都能适用自主清算程序,具体如下(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的分类): 1.适合清算的法人组织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①营利法人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其他企业法人; ②非营利法人主要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③特别法人主要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下面以最常见的营利法人中的公司组织形式为例讨论自主清算程序。 自主清算的原因或事由 根据公司法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自主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法院依照股东解散之诉予以解散公司。 备注:在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解散公司时,不一定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自主清算。 自主清算的主体 自主清算必须成立专门的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处理清算程序。清算组成员一般由公司相关人员自行组成。但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人民法院在债权人的申请下可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1.在公司自行组成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外商独资企业组成清算委员会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2.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时,清算组成员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①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③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自主清算的流程 1、出现自主清算事由; 2、股东会议决议组成清算组,指定清算组的负责人及其成员,或委托专业人员处理清算事务; 3、向工商行政部门清算备案,根据需要刻制清算组章,建立清算账户; 4、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财务账册、债权清册、债务清册等,并一定要处理好员工离职以及房屋租赁关系; 5、依法在符合条件的报纸发布清算公告,四十五日内至少公告三次。 6、清算组进行债权登记、编制公司财产清册、资产负债表、债权清册、债务清册、清算方案; 7、组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清算方案; 8、及时召开债权人会议; 9、根据清算方案进行资产变现处理、清理债权; 10、支付清算费用; 11、参照破产法的规定,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债务:员工工资和补偿、欠缴的社保费、税金、普通债务; 12、剩余财产,按公司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 13、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注销。 清算的结果及意义 按照上述程序处理完后,公司最后注销,公司主体资格消灭。但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投资人)来说,意义在于使其能合法退出一家公司后,不需要面对其他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对于其将来的生活或者再投资都有积极意义。 这么麻烦,能否不清算? 不能。 不清算的后果或违法清算的责任 1.民事责任 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在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接受财产返还责任 在公司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如果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公司不足以清偿债务,上述人员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2.刑事责任 妨害清算罪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虚假破产罪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云朝自主清算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是全国第一家以自主清算服务为主要业务,兼具破产和其他清算业务的公司,由资深律师、资深会计师等人员组成复合型人才团队。咨询热线:0755-28893501,18923486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