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井喷 破产重组制度亟待完善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为应对经济增长持续下行压力,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后,正式拉开幕。 在中央确定的推进供给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中,首要任务是去产能,核心是僵尸企业的退出。而实现僵尸企业出清,依法破产是重要途径。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理僵尸企业。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企业清算程序和破产程序在淘汰落后企业或产能方面的法律功能,依法受理、审理涉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案件,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短短一年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中级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出台司法解释指导破产案件审理等,不断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僵尸企业的本质是大量地占有有限而宝贵的市场要素资源,但却不能产生满足市场需求的有效供给。为了释放这些宝贵的资源,并借助于市场将其重新配置到能够产生有效供给的状态,需要尽快完善破产重组制度和机制。在此方面,应做到“三个尊重”,即尊重市场、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尊重法治,通过法治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完成对僵尸企业的处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在致辞中称,当前为贯彻供给侧改革任务而推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为广大律师从事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的业务开辟了广阔空间。在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业务中,律师不管是担任破产管理人还是其他角色,都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破产的相关业务,以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去处置相关破产问题,所有破产业务都要以破产法为基础,在法治化轨道内进行。 法制日报社社长邵炳芳在致辞中表示,供给侧改革需要法治思维,僵尸企业处置需要法治方式。长期以来,法制日报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的法治问题,密切关注经济审判中的前沿问题,今后也将继续大力推动供给侧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唱响依法治国主旋律。 在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政府的产业政策很关键,政府出台的产业政策要兼顾合理、合法、公平。“不能只扶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有僵尸,民营企业的僵尸不补贴,就会形成产业政策方面的歧视,只补贴国有企业,不补贴民营业,这也不合理。所以,尽量不要使用政府补贴的办法。” 如何把产业政策提高到法律层面,这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这是为,“提升为法律就可以避免暗箱操作,避免暗箱操作里的钱权交易。更多地让人们看到法律依据,同时国家也有配套的一些机构来实施国家扶持政策,就会大大增加透明度。” “僵尸企业处置的市场原则与法治方式的内在必然性”“破产法制的实施、完善与僵尸企业处置的关系”“供给侧改革视野下的破产重组实践”等四项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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